气体使用者在使用气体胶管及气体报警器时,应注意下列事项:
接灶的胶管应为燃气专用胶管,胶管两端应有卡箍固定,以防脱落,且长度不能超过2米,不能有接口(如用两端软管对接或用三通连接等)。橡胶管不能穿过墙壁,棚顶,地面,窗户和门。
要经常检查胶管是否有松动、脱落、龟裂、变质等现象,老化的胶管要及时更换,不可超期使用。
如果一段时间内发现燃气软管有下列情况,应立即更换:大连胶管
(1)所用软管不是专用于气体的软管;
(2)软管寿命过长或超过软管生产厂家规定的寿命;
3)软管外层有裂口,起泡,损坏。
用煤气警报注意事项:
应按所用气体种类购买气体警报。一般情况下,非通用燃气报警器,天然气场合用燃气报警器,人工煤气场合用报警器,液化石油气场合用液化气报警器。
根据所测气体的密度不同,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位置也不同。当测量的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时,如人工煤气、天然气等,探头应安装在距屋顶30cm以外;测量的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时,探头应安装在距地面30cm以外;
普通气体报警装置的使用寿命为3-5年,请不要超过产品说明书上标明的使用年限。
来源:大观新闻,大连之旅。